Workflow
SUNYES(002388)
icon
Search documents
ST新亚(0023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
ST新亚(002388)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总裁工作行为,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亚制程(浙江)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裁(总经理)一名,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 设置常务副总裁、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和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总经理)、常务副总裁(常务副 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 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 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 务 ...
ST新亚(00238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 ...
ST新亚(0023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 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对各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 ...
ST新亚(0023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
ST新亚(0023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证 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 ...
ST新亚(0023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和经理层的约束和激 励,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新亚制程(浙 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 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 ...
ST新亚(0023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
ST新亚(00238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 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切实担负起信息安全的主 体责任和保密责任。公司在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审 查,在选聘合同中应设置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在向会计师事 务所提供文件资料时加强对涉密敏感信息的管控,有效防范信息泄露风险。会计 师事务所应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 ...
ST新亚(0023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亦称"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二)会议期限;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