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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12-28 12:4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四、考核机构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 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 则,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
毅昌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12-28 12:4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002420.SZ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 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 公司。 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科技"、"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
毅昌科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2:47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目 | 录 I | | --- | --- | | 释 | 义 II | | 第一节 声 明 1 | | | 第二节 正 | 文 2 | | 2 | 1.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 2 | 1-1 毅昌科技的基本情况 | | 3 | 1-2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 | 4 | 2.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 | 4 | 3.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 | 4 | 3-1 现已履行的程序 | | 5 | 3-2 尚需履行的程序 | | 6 |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 6 | 4-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 | 6 | 4-2 激励对象的范围 | | 7 | 4-3 激励对象的核实 | | 7 | 5.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 7 | 5-1 已经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 | 7 | 5-2 后续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 | 8 | 6.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 8 | 7.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
毅昌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2:4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 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
毅昌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8 12:47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 定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6日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 其中,通 ...
毅昌科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8 12:4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章 附则 0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一节 委员选举 第二节 委员任期与任职资格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 第一节 组织结构 第二节 主要职责 第三节 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四节 会议议案 第五节 参会人员 第六节 议事程序 第七节 会议决议 第八节 会议记录 第九节 决议执行 第四章 内部审计部门 第一节 主要职责 第二节 内部控制 第三节 内部审计部门与募集资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经营管理、内控机制的运行 进行有效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 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履行职 权,不受公司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
毅昌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3-12-28 12:47
公司独立董事胡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胡彬先生符合《证券 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一)征集人胡彬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胡彬先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2年,本科,中国注册会计 师。曾任四川托普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四川华联会计师事务所主 任会计师、所长、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执行所长、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 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 ...
毅昌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12-28 12:4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002420.SZ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 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 公司。 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科技"、"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 ...
毅昌科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3-12-28 12:47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毅昌科技 股票代码:002420 | 12 |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 是 | | --- | --- | --- | | |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 | | 13 |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是 | | 14 | 激励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 | 是 | | |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 | | 15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 是 | | |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 | | 16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 是 | | | 累计获授股票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 | | 17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 | 是 | | | 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 | | 18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 | 是 | | | 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 | | 19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 | 是 | | | 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 | | 20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 ...
毅昌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2-28 12:4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一)最近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