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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17 10:36
第一条 为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 职权,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 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受股东大会的委托,对股东大会负责, 是公司经营决策的执行机构。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
金正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17 10:3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议并 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用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拟定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监督方案的实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
金正大: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7 10:36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3-05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下属子公司之间划转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电池正 极前驱体材料项目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1月16日11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 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郝爱玲、监事李曰鹏现 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张强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郝爱玲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 ...
金正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17 10:36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金正大生态工程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 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对公司关联方的确认,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和 备案,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关联人、关联交易根据《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范围确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审 ...
金正大: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17 10:36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3-059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3年12月6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 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6日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
金正大: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下属子公司之间划转股权的公告
2023-11-17 10:36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3-05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下属子公司之间划转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下属子 公司之间划转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为优化公司及子公司组织管理体系,形成"磷矿—磷酸—电池新材料"产业 链一体化布局,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对同类业务进行战略重组,决定出 资 2 亿元人民币新设全资子公司贵州正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磷 投资")。同时将全资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 大")持有的贵州金兴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贵州正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福泉金正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贵州瓮丰建材有限公司 100% 股权、贵州正磷科技有限公司 75%股权、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 34%股权划转 至正磷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金正大: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电池正极前驱体材料项目的公告
2023-11-17 10:36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3-05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电池 正极前驱体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为满足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与产能规划,强化公司战略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正磷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磷投资")拟以自有资金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贵州正 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磷新能源")增资18,000万元人民币, 增资完成后,正磷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目 的是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电池正极前驱体材料项目。 2、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电池正极前驱体材料项目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2)企业代码 ...
金正大:《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3-11-17 10:3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修订对照表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原条款 | | 现修改为 | | --- | --- | --- | | 第九十四条 |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 | 第九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 | | 序: | | 序: | | (一) | 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 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一) 3%以上股份的股 | | 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 | | 东有权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二) | 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 (二) 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 | 东有权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 | | 东有权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 | | (三) | 独立董事由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 | (三) 独立董事由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 | |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 | | 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 | | 欲提名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股东应在股东 (四) | | 欲提名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股东应在股东 (四) | | 大会召开 ...
金正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17 10:3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管理制度,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 事担任主席(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 委员的罢免,由董事长提议,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
金正大:重大信息报告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17 10:3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尚未公开并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 件。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 员及相关公司(含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本制度规定的重 大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