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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8 10:32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2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 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 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 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5月 ...
金正大: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8 10:32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23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相关事项的实际情况,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 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 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及公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5月28日11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 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 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爱 ...
金正大: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2024-05-28 10:3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正大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责任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
金正大: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5-28 10:3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 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 表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审计,并于 2024年4月28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021403 号)。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阅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 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及中兴华出具的《关于金正大生态 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 核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 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相关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 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 项说明》以及公司审计机构中兴华出具的《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 ...
金正大: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4 11:44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4 层 100004 12-14th Floor, China World Office 2, No. 1 Jianguomenwai Avenue, Beijing 100004, China 电话 Tel: +86 10 6563 7181 传真 Fax: +86 10 6569 3838 电邮 Email: 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 Web: www.tongshang.com 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金正大生态 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 登记办法等进行了公告。 公司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的召开 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5点,召开地点为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 ...
金正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4 11:44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21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玉晓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及股 东委托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共计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175,203,408股, ...
金正大: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05-06 08:56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2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修正)》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票据质权人以 质押票据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 背书行为无效。"根据上述规定,票据质押并非票据权利的转让,而是为了担保 债务的履行,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质权人,且质权人不得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 书转让,故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包商银行")作为 票据质权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票据权利。而且,《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本案中, 包商银行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转让债权 时,涉案六张质押汇票均已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故即使允许票据质权转让,徽商 银行亦无法取得相应汇票。根据《票据法》第四条第二款"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 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以及第十八条"持票人因超过票 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 请求出票人或 ...
金正大: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2024-04-29 17: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 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 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 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 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玉晓先生,总 经理万鹏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杨功庆先生,独立董事葛夫 连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19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
金正大(00247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9 17: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KINGENTA ECOLOG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2023 年年度报告 披露日期:2024 年 4 月 30 日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万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功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杨功庆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 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 发展的展望/(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第一节 | 重要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