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NG CHAO HOLDING(0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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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00247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 ...
中超控股(0024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有关法律、 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 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 ...
中超控股(0024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下简 称"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
中超控股(00247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 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 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 料和信息。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行为,加强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交 易所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
中超控股(00247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 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 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四条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在一次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 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七条 出席会议股东投票时,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总数等于或小于合法 拥有的有效选票数,则选票有效;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数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 票权数的,按照以下情形区别处理: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 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 ...
中超控股(0024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 ...
中超控股(002471)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 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文件 ...
中超控股(00247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作用。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由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 形成讨论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 ...
中超控股(002471) - 2025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5-07-11 11:05
| 目 项 | 本报告期 | | | 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 盈利:580 万元–860 | 万元 | | 亏损:2,013.47 | 万元 | | 润 | 比上年同期增长:128.81% - | | 142.71% | | | |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 | 盈利:360 万元–540 | 万元 | | 亏损:4,209.66 | 万元 | | 润 | 比上年同期增长:108.55% - | | 112.83%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0044 | 元/股–0.0066 | 元/股 | 亏损:0.0159 | 元/股 |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7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江苏 ...
中超控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9 10:17
Group 1 - The company held a shareholders' meeting on July 9, 2025, with both on-site and online voting options available [2][3] - A total of 253,087,677 shares were represented at the meeting, accounting for 18.4903% of the company's total shares [2] - The meeting was attended by 8 shareholders and their representatives, representing 233,086,680 shares, which is 17.0290% of the total shares [2] Group 2 - The meeting's agenda included the approval of specific proposals, with the first proposal receiving 247,948,877 votes in favor, representing 97.9696% of the valid votes [3] - The second proposal regarding the issuance of shares to specific targets also received significant support, with 247,844,577 votes in favor, accounting for 97.9283% of the valid votes [3] - The voting results from minority shareholders showed 14,862,197 votes in favor of the first proposal, which is 74.3073% of the minority shareholders' valid votes [3] Group 3 - The legal opinions provided by Jiangsu Luxiu Law Firm confirmed that the meeting's procedures complied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4] - The qualifications of the attendees and the meeting conveners were deemed valid and legal [4] - The voting procedures were found to be in accordance with applicable laws, regulations, a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