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NG CHAO HOLDING(0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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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00247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使公司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报告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报告,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 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的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各分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二)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 ...
中超控股(00247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 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 ...
中超控股(00247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第三条 总经理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机构,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以总经理为 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实施对经营工作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的职权范围,规范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 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 第二章 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 ...
中超控股(00247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 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 申报,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 违法违规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 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 ...
中超控股(002471)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 份 5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6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8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20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3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7 |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7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31 |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5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8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40 | | | 第七章 | 党组织 42 | ...
中超控股(002471) -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提升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公开征集公司股东权利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公司股东权利(以下简称"公开征集"),是 指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主体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 代为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为。 下列行为不属于本细则所称公开征集的行为: (一)采用非公开方式获得公司股东委托; (二)未主动征集情况下受到公司股东委托;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 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 构公开征集。 公司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 ...
中超控股(002471)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增 强定期报告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定期报告 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定期报告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第二条所列人员在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 度,未按相关程序审批,未勤勉尽责以及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 人原因,导致报出的定期报告信息中出现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
中超控股(002471)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含合并报表 内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及控股子 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具体对外担保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 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拒绝他人强令担保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查和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
中超控股(00247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非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 1、购买资产; 2、出售资产; 3、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4、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5、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6、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2、销售产品、商品; 3、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
中超控股(00247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1: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二条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专门 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包括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或经合法 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 | | 第一节 | | 总 则 2 | | 第二节 | | 人员组成 2 | | 第三节 | | 职责权限 3 | | 第四节 | | 议事规则 3 | | 第三章 |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4 | | 第—节 | | 总 则 4 | | 第二节 | | 人员组成 5 | | 第三节 | | 职责权限 5 | | 第四节 | | 议事规则 11 | | 第四章 |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2 | |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