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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6 07:42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2023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关于 2023 年第九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
新筑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08:4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特此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四川证监局责令整改措施中需要整改的事项 逐一进行了整改,形成的整改报告如实反映了整改的工作内容,整改 措施切实可行,整改效果符合要求。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四川证监局 对 ...
新筑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08:43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 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四川证监局 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 ...
新筑股份: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2023-12-22 08:43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 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 川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肖 光辉、夏玉龙、张杨、贾秀英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3〕21 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员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 立即成立了以董事长肖光辉为组长,总经理夏玉龙、董事会秘书张杨、 财务总监贾秀英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审计风控部为成 员的整改工作小组,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 和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在四川证监局的监 督和指导下,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已完成本次整改 ...
新筑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进展的公告
2023-12-18 08:17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3 年 12 月 18 日,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 2023 年 12 月 15 日,经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与四 川省兴欣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钒")共同出资设立四川 发展兴欣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全 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 6,000 万元,占 60%股权;兴欣钒以货 币出资 4,000 万元,占 40%股权。 以上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
新筑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5 12:52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3、审议通 ...
新筑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5 12:50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 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1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 ...
新筑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5 12: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 ...
新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5 12: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 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应当为会 计专业人士,负责主 ...
新筑股份: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3-12-15 12:50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了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 |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 | | |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 | |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 | | | 诺的方案; | | | (三)被收购时,公司董事会针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