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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YINHE ELECTRONICS CO.(0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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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 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 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 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公司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 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报告本 ...
银河电子(00251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 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或交易,对外进行各 种形式的投资活动,以及进行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投资。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或超出一年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 ...
银河电子(00251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二条 本规则所述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权利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有偿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转移行 为。 第三条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银河电子(0025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通报批评;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 会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一)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二)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遗漏信息补充; (三)发生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的业绩快报修正; (四 ...
银河电子(0025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变动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变动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变动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变动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 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票。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 ...
银河电子(002519)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1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是公司就战略规划和投资管 理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 事会负责。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 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跟踪。 第三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 ...
银河电子(00251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 程》,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 觉维护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该子公司和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商业银行开立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 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 ...
银河电子(0025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 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 ...
银河电子(0025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 职务。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 ...
银河电子(0025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银河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