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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YINHE ELECTRONICS CO.(0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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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 程》,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 觉维护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该子公司和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商业银行开立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 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 ...
银河电子(0025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 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 ...
银河电子(0025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 职务。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 ...
银河电子(0025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银河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30% ...
银河电子(00251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 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 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不属于风险投资的范围。 第四条 委托理财 ...
银河电子(0025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公司对外接待行为, 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与在册或潜在投资者、媒 体、证券机构等投资者管理工作对象(以下简称"特定对象"),通过一对一沟通、 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方式,使特定对象 获得对公司的充分了解和广泛认同的一项工作,以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使得公司与特定对象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促进公司提高科学 决策和规范管理的水平。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则 第三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参观、采访、沟通或 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 ...
银河电子(0025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信息披露"、"重大事件"、"信息披露 义务人"、"关联人"的定义和范围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 在公司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也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以及符合公司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有 ...
银河电子(00251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后决 定是否暂缓或豁免披露,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后监 管。 第二章 信息 ...
银河电子(00251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 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 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期限计算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
银河电子(0025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09: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风 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用自有资产或信誉为 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 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禁止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