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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法律意见书
2024-01-16 03:47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4-1-1 | 第一部分引言 | 3 | | --- | --- | | 一、释义 | 3 | | 二、律师声明事项 | 4 | | 第二部分 正文 | 6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6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10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12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7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19 | |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22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23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 24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6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28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30 | |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30 | |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 31 | |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32 | |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34 | |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3 ...
齐峰新材: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4-01-16 03:44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股票代码:002521 股票简称:齐峰新材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1-1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 ...
齐峰新材:证券发行保荐书
2024-01-16 03:4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道征券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〇二四年一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 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 扉 明 ………………………………………………………………………………………………………………………………………………………………………………………………………………………………………… ...
齐峰新材:上市保荐书
2024-01-16 03:4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浴道征券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〇二四年一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3-1 | 声 明 - | | --- | | ロ 求……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7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 六、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
齐峰新材: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15 08:05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请已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 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根据有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 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齐 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 最终时 ...
齐峰新材: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4-01-10 08:4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齐峰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 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 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最终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 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
齐峰新材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4-01-02 10:4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海道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〇二四年一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 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 育 明…… | | --- | | 目 求……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 |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
齐峰新材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1-02 07:31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股票代码:002521 股票简称:齐峰新材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1-1-1 二〇二四年一月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 ...
齐峰新材_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01-02 07:31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第 718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71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签发的《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12 号)文件已收悉。作为齐 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审计机构,上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或"我们"),会同发行人、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发行人律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 论和分析,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2: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34%、10.84%、7.83% 和5.89%,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008.73万元、 12,584.41 万元、-635.51 万元和 ...
齐峰新材_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4-01-02 07:28
股票代码:002521 股票简称:齐峰新材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12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已收悉。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 人"或"公司")会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 证券")、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江苏泰和")、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上会") 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同时按照要求对《齐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