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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002521)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4 12:00
Financial Performance Forecast - The company forecasts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between 10,000 and 14,000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decrease of 57.77%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which was 23,677.99 million yuan[3]. - Th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expected to be between 8,000 and 10,000 million yuan, a decline of 63.23% from the previous year's 21,756.89 million yuan[3].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are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0.20 and 0.28 yuan, down from 0.48 yuan per share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3]. Market Conditions - The decline in performance is attributed to increased industry capacity and intensified market competition, leading to adjustments in product sales prices[6]. Caution for Investors - The financial data in this earnings forecast has not been audited by the accounting firm, and investors are advised to exercise caution[4][6].
齐峰新材(002521) -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5 16:00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 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公司提供的与 本次股东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根 据《股东大会规则》第 5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并 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 ...
齐峰新材(002521) -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5 16:00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1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学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
齐峰新材: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4-12-30 08:29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261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淄博临淄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会同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 --- | --- | ---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 | | 年产 20 万吨特种纸 | | | 限公司淄博临淄 | 21175230638 ...
齐峰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4-12-25 08:5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 7 3th 夏浮 官本高: 名本品 王新: 夏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会议认为:本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 成本支出,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三次专 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以邮件、 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 实际到会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齐峰新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5 08:55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0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以邮件、送达等 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 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永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支出。 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
齐峰新材: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12-25 08:53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972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令计师 李 务所(特殊善通合伙) i Ecolifical Public Accountants (Shocial Premoral Partnership)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 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972 号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 ...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25 08:5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份 |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股东 | 7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4 | | 第五章 董事会 | 17 | | 第一节 董事 | 17 | | 第二节 董事会 | 19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3 | | 第七章 监事会 | 24 | | 第一节 监事 | 24 | | 第二节 监事会 | 25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6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6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29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29 | | 第九章 ...
齐峰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25 08:5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3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1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 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
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2-25 08:5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齐峰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齐峰新材"、"发行人")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齐峰新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4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 象发行 65,375,231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74,575,970.2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165,010.98 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0,410,959.22 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261 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