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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李学峰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9 09:06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李学峰免于发出要约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泰和津师事务所 JC MASTER LAW OFFICES 中国 · 南京 · 清江南路70号国家水资源大厦9层 电话: 025 84503333 传真: 025 84505533 网址: http: //www.jcmaster.com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第一部分 引言 .. | | --- | | 第二部分 正文 | |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体资格 | | 二、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6 | | 三、本次收购的法定程序 | | 四、本次收购是否存在法律障碍…………………………………………………………………………………………………………………9 | | 五、收购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六、收购人在本次收购过程中不存在证券违法行为…………………………………………………………………………… 10 | | 七、结论意见 | | 第三部分签署页 . | 1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李学峰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 致: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接受齐 ...
齐峰新材: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9 09:06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
齐峰新材: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2024-12-09 09:06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4 号)核准,齐峰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向特定对象发行 65,375,231 股人民币普 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94,685,819 股增加至 560,061,050 股。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学峰先生为认购对象, 以现金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 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 本增加而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发行前 | | 本次发行后 | | | --- | --- | --- | --- | --- | --- | |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 ...
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12-09 09:0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道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股票 之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3-1 | 声 明 | | --- | | 目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7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18 | |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 | 六、本次证券 ...
齐峰新材: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03 12:08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之 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 法律意见书 致: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接受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以下简称"发行 人""齐峰新材"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 ...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2024-12-03 12:0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验资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261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善通合伙) i Eertil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验资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261 号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 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 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 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 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股本为人民币 494,685,819.00 元。2023 年 3 月 6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议案。2 ...
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4-12-03 12: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齐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4号), 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 为齐峰新材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齐峰新材的本 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齐峰新材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符合齐峰新材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12-03 12:08
股票代码:002521 股票简称:齐峰新材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监事: 李学峰 李安东 李贤明 李文海 宫本高 王新 夏洋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刘永刚 王东明 姚立超 孙文荣 李贤明 姚延磊 张淑芳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全体董事: 李安东 朱洪升 李文海 李润生 | | | | |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 | --- | --- | | 目 录 | 3 | | 释 义 | 4 | | 第一节 |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 | |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 | | 二、本次发行概要 7 | | |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9 | | |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11 | | 第二节 | 本次发 ...
齐峰新材: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3 12:08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 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