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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00252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14 11:17
齐峰新材(00252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由董事会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承 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1 齐峰新材(00252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
齐峰新材(0025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14 11:17
齐峰新材(00252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工作,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人,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 秘书。 第三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证券部应当配备协助董 事会秘书履职的专职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 (一)《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 ...
齐峰新材(00252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14 11:17
齐峰新材(002521)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需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 原则: (一)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在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上, 应当回避表决; (三)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社会公众及公司利益; (四)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 (五)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六)关联交易应在真实公允的基础上进行。 第二章 关联人 ...
齐峰新材(00252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14 11:1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齐峰新材(002521)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 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 公司")。公司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同意,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 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应当遵循审慎开展、依法合规、科学决策、 防范风险原则。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及公司现金流和货 币资金持有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财产品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 1 齐峰新材(002521)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的发展为前提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 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 ...
齐峰新材(002521)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10-14 11:1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 统称"子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 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未经授权,公司下属 子公司不得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齐峰新材(002521)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规 范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 事项的管理,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和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 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 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第五条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 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 ...
齐峰新材(00252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14 11:17
齐峰新材(002521)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 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 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而形成 ...
齐峰新材(0025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14 11:17
齐峰新材(00252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履行对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和自我评价的审查及监 督职责,做好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协调工作。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 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关于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 ...
齐峰新材(002521)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14 11:1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 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 ...
齐峰新材(0025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14 11:17
齐峰新材(00252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及《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齐峰新材(00252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 材料准备等工作,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执行情况、财务信 息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
齐峰新材(00252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14 11:17
齐峰新材(002521) 内部审计制度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 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 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