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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宫本高)
2024-04-12 11:0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宫本高) 各位董事: 2023 年 7 月 14 日,本人被选举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3 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本 人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宫本高,1970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 计师。1990 年参加工作,1991 年调入山东理工大学,现任山东理工大学计划财 务处处长、山东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山东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监事。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 ...
齐峰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11:02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以邮件、传真、 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到会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永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报告期内,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6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39%,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 ...
齐峰新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2 11:0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2352 号 1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上会师报字(2024)第 2352 号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2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
齐峰新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2 11:02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
齐峰新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2 11:0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2351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2351 号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贵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 ...
齐峰新材:2024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2024-04-12 11:0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 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 的组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 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当汇率出现 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 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 拟利用衍生金融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来减小、规避因外 汇结算、汇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汇、 远期售汇、货币期权等产品。 3、信用风险:本方案交易区间控制在 12 个月之内,分批、分阶段实施,交 易对方 ...
齐峰新材: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2 11:02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 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 ...
齐峰新材: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2 11:02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系于 1981 年 设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12 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上会改制为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该所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客户、监管部门、 投资机构的高度认可。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齐峰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先生。截至 2023 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 108 名、注册 会计师 50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9 ...
齐峰新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2 11:02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的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 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以及以前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拟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在 ...
齐峰新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2 11:0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宫本高、王新以及夏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