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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00253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7-07 11:45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顺风能(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风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二名本所律师 通过现场方式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的法律、法规、行政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但不 ...
天顺风能(002531) -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7 11:45
证券代码:002531 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5-047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07月07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新一 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全体新任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 同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次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总经理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选举严俊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 ...
欧洲海风起,出口正当时
GOLDEN SUN SECURITIES· 2025-06-26 00:25
Investment Rating - Maintain "Buy" rating for major companies in the offshore wind sector, including 大金重工 and 明阳智能, while maintaining "Hold" for 东方电缆 and 天顺风能 [7] Core Insights - The offshore wind market is entering a growth cycle, particularly in Europe, with expected installations of 4.5GW and 8.4GW in 2025 and 2026 respectively, driven by favorable policies and declining material costs [1][11] - The demand for subsea cables is surging due to the high growth in offshore wind and electricity interconnection projects, with a projected CAGR of 27% for global offshore wind installations from 2024 to 2030 [2] - The European offshore wind foundation market is experiencing a price increase due to local capacity shortages, with prices for single piles expected to rise by 13% and 10% in 2023 and 2024 respectively [3] Summary by Sections Demand - Europe is set to see significant growth in offshore wind installations, with a total of 48.36GW expected from 2025 to 2030, primarily driven by the UK, Germany, Poland, and the Netherlands [14] - The European Union has updated its offshore wind capacity targets to 111GW by 2030 and 317GW by 2050, indicating strong policy support for the sector [16] Subsea Cables - The demand for subsea cables is expected to rise sharply due to the increasing need for offshore wind and electricity interconnection, with a capital expenditure plan of €400 billion by ENTSO-E for renewable integration by 2050 [2] Offshore Wind Foundations - The local production capacity for offshore wind foundations in Europe is expected to become tight around 2027, leading to price increases as demand outstrips supply [3] Wind Turbines - Chinese wind turbine manufacturers, such as 明阳智能, are entering the European market with a significant price advantage, being 19-24% cheaper than Western counterparts [3] - 明阳智能 has secured a 270MW project in Germany, showcasing its competitive edge in the European offshore wind market [3] Investment Recommendations - Companies like 东方电缆 and 中天科技 are well-positioned to benefit from the local capacity shortages in Europe, while 大金重工 is expected to see strong order fulfillment and performance [4]
天顺风能(002531) - 公司章程(2025年06月)
2025-06-20 13:02
| |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天顺 ( 苏 州 ) 金 属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 ( 苏 商 资 [2009]169号)批准,由天顺(苏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一家中外合资企 业)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天顺(苏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有各投资者发起设立;公司于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7705113849。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00万股,并于 2010年12月31 ...
天顺风能(002531)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06月)
2025-06-20 13:02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 会批准后成立,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可持续发展事项等工 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 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由董事担任,其中应至 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
天顺风能(00253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06月)
2025-06-20 13:02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天顺 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五 ...
天顺风能(0025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06月)
2025-06-20 13:02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和完 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 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 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 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 挂钩。 (五)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
天顺风能(00253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06月)
2025-06-20 13:02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司人 力资源部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名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由董事担任,其中两名委员为独立董 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提 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 ...
天顺风能(0025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06月)
2025-06-20 13:02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天顺 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 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担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 ...
天顺风能(0025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6月)
2025-06-20 13:02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天顺风能(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 召开临时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即董事会人数不足五名时; (二)公司未弥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