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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玉光)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我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工作中,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玉光,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工业企 业财务会计(含审计)专业,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国营豫新机械厂 审计处审计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分所合伙人,北京开成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
司尔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3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部 控 制 审 ...
司尔特: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召 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10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交易时间,即上 9:15—9:25,9:30— ...
司尔特: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罗忆松)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我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工作中,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罗忆松,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9 月出生,本科 学历。1985 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系海 商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讲国际经济法、海商法等课程;湖北涛实 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金运激光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
司尔特: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或者有异议的相关说明
2024-04-24 14:33
或者有异议的相关说明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独立董事吴 玉光、朱克亮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投弃权票并无法保证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吴玉光的弃权理由如下: 1、黄席利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尚无侦查结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确认上述保留意见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 有广泛性,因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资料证据作为发表意见的基础,本人无法判 断该案件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 的影响,无法确认公司2023年度报告是否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 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也无法预判该案件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 11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报表重要科目的具体影响尚不能确定。 2、2024年4月3日,本人 ...
司尔特: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 ...
司尔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7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情 况的开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四)投资期限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 ...
司尔特: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4-24 14:33
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8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 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需 要,公司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进行了调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聘任杨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免去薛松先生、董大海先生公司副 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松先生、董大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杨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司尔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14:33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 27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 11 ...
司尔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 政策,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以下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是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 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以及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 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可预期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实行积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