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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9-09 14:13
证券日报网讯 9月9日晚间,司尔特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的议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9月修订章程,明确多项核心要点
Xin Lang Cai Jing· 2025-09-09 13:33
公司通知可通过专人送出、邮件等形式发出,公告指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在合 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方面,公司有详细的规定和程序,以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3,555,763元。公司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广泛,涵盖复合肥 料、专用肥料等多种肥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硫铁矿等矿产的开采、加工和销售等。 在股份方面,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53,555,76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或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为他 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经规定程序批准,累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 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增加资本可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多种方式,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 定程序办理。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限制,收购方式和后续处理也有明确规定。股份转让方 面,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特定人员的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 股东和股东会相关规定明确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享有获取股利、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也需遵 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
司尔特:关于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9-09 13:19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9月9日晚间,司尔特发布公告称,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袁其荣先生、袁鹏先生、胡蓁女士、徐俊先生、左声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魏朱宝先生、朱克亮先生、沙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其中魏朱宝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 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
司尔特(002538)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 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 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对外担 保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拒绝他人强令担保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的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
司尔特(002538)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公司管理透明度、规范公司信息披 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 实施, 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公司应当公告显要位置载明前述保证。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 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可持续发 展有关的信息。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 ...
司尔特(0025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 其他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 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 经董事会秘书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个 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司尔特(0025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 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部设审计负责人1名,由审计 委员会提名后董事会任免。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 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 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被审计部门(个人)应及 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破坏或者打击报复。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 ...
司尔特(0025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公平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 ...
司尔特(0025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 ...
司尔特(002538) -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 结售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 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和汇率,到期日再按照该远期结售 汇合同的约定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 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不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