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erte(0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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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002538)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 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 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对外担 保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拒绝他人强令担保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的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
司尔特(0025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 其他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 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 经董事会秘书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个 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司尔特(0025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 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部设审计负责人1名,由审计 委员会提名后董事会任免。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 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 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被审计部门(个人)应及 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破坏或者打击报复。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 ...
司尔特(0025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公平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 ...
司尔特(0025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 ...
司尔特(002538) -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 结售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 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和汇率,到期日再按照该远期结售 汇合同的约定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 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不进行 ...
司尔特(002538)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9 月修订)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800153443187Q。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1839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00 万股并 于 2011 年 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Anhui Sierte Fertilizer Industr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2423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3,555,763元。 第七条 公司为 ...
司尔特(00253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 保护中小股东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公司 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 ...
司尔特(0025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并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十)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
司尔特(00253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便于制定、完善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相应职权。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根据需要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 准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