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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召 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10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交易时间,即上 9:15—9:25,9:30— ...
司尔特: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罗忆松)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我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工作中,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罗忆松,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9 月出生,本科 学历。1985 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系海 商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讲国际经济法、海商法等课程;湖北涛实 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金运激光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
司尔特: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或者有异议的相关说明
2024-04-24 14:33
或者有异议的相关说明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独立董事吴 玉光、朱克亮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投弃权票并无法保证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吴玉光的弃权理由如下: 1、黄席利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尚无侦查结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确认上述保留意见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 有广泛性,因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资料证据作为发表意见的基础,本人无法判 断该案件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 的影响,无法确认公司2023年度报告是否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 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也无法预判该案件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 11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报表重要科目的具体影响尚不能确定。 2、2024年4月3日,本人 ...
司尔特: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 ...
司尔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7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情 况的开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四)投资期限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 ...
司尔特: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4-24 14:33
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8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 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需 要,公司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进行了调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聘任杨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免去薛松先生、董大海先生公司副 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松先生、董大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杨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司尔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14:33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 27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 11 ...
司尔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徽省司尔特肥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的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 ...
司尔特: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罗忆松、吴玉光、朱克亮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罗忆松、吴玉光、朱克亮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罗忆松,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起任职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在 2023 年度任 ...
司尔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2024-04-24 14:3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 政策,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以下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是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 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以及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 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可预期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实行积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