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ward(00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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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00254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公司治 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 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 有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 职务。 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直接责任的; 第三条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咎辞职: (一)无故不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不执行股东 ...
万和电气(0025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工作的 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 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 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的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均可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 ...
万和电气(002543)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包 括独立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二章 候选人的通知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 (二)是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 ...
万和电气(002543)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控股股东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控股股东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的; (二)该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三)该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 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四)该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五)该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 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 ...
万和电气(00254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 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对所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公司股东 进行分配的行为。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股东会审议等法定决策程序。 (二)坚持统筹兼顾。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除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投 资发展需求外,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市场化分红。公司应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 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 ...
万和电气(002543) - 与关联方重大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重大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重大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 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 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 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股东及关联方垫付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它支出,代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 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 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它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 资金。 第四条 公司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 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 ...
万和电气(00254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审批 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资金到位后,公司 ...
万和电气(0025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会议程序及决议的 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
万和电气(002543) - 重大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7 13:0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管理, 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 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事项包括: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裁为公司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机构,在各 自的权限范围内,对公司重大投资作出决策。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对外投资, 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重大投资信息的来源 第六条 公司的重大投资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第四条 董事会、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公司 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中关于重大投 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重大投资事宜。 ...
万和电气(002543)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9-17 13:00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7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7 日上午 09:15 至 09:25、09:30 至 11:30,下午 13:00-15:00;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YU CONG LOUIE LU 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 代理人共 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73,148,873 股,占公司有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