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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0025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1: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 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或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 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 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
*ST围海(00258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2025-11-12 11: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促进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 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 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漏。 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 ...
*ST围海(002586) -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2025-11-12 11: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2025 年 11 月) 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保证浙江省围海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以确保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与公司同受某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本章第 3 条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 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
*ST围海(0025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1: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四条 公司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非 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或授权,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公告的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 为规范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 ...
*ST围海(00258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2 11: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1 月) 目 录 第 1 页 共 45 页 | 第一章 | | 总则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2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31 | | 第四节 | | 董 ...
*ST围海(0025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2 11: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应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经过培训 并得到明确授权,否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 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的目的、原则和内容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以下简称" ...
*ST围海(002586)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1: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资金, 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 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 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 保险 ...
*ST围海(0025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规定(2025年11月)
2025-11-12 11: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规定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 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由于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对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及下属全 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负责人,公司财务、会计、 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以下原则: ...
*ST围海(002586) -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2025-11-12 11: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规定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风险管 理水平,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公司 内部控制内审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第五条 公司确定内审稽核部(简称"内审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 工作,具体负责检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 检查方法、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公司对建立与实施内 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 经营活动、业务管理及决策流程、关键岗位员工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 部控制的某一或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公司内部各有关单位及所属子公司应于每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自查,并向公 司内审部汇报自查情况。 第 ...
*ST围海(0025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2025-11-12 11: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 股份。 公司董事、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 股份。 第二章 相关信息申报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