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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万安科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0-13 09:5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
万安科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3 09:51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锋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六楼602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1,055,532 股;根据网络投票统计 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460 ...
万安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3-10-13 09:4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郑万青、闫建来、陈锋 2023年10月13日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董事会拟聘任朱哲剑 为公司副总经理等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我们认为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审阅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均具备担 任相应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 意聘任朱哲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万安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2023-09-28 05:1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人声明 本保荐人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1-1 | 保荐人声明 | 1 | | --- | ---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3 | | |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 四、发行人与保荐人的关联情况说明 7 | | |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8 | | 第二节 | 保荐人承诺 11 | | 第三节 | ...
万安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公告
2023-09-22 08:12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 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深 交所、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2 日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 等申请文件更新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42 号)(以下简称"审 核问询函")。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 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后,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 对募 ...
万安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2023-09-22 08:1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F519 号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简称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如无 特殊说明,以下单位均为万元,本说明中如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存 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1 关于审核问询函问题 1: 最近三年,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860.76 万元、-2,399.38 万元、 822.12 万元,波动较大。根据发行人《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发行人 2023 年 1-6 月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 1,094.47 万元,同比增长 206.74%。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 73,609.89 万元,短期借款账面价值为 41,461.78 万元,长期借款账面价值为 11,339.55 万元。截至最近三年末及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0,696.61 万元、67,090.16 万元、 69,607.53 万元和 ...
万安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2023-09-22 08:1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人声明 本保荐人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 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3-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发行人"、"公 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向贵所保荐万安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
万安科技:公司与国信证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豁免版)
2023-09-22 08:12
股票简称:万安科技 股票代码:00259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VI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 询函》(审核函〔2023〕12014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根据贵所的要求,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 "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会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 报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核查,并完成了《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 ...
万安科技: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3-09-22 08:11
股票简称:万安科技 股票代码:00259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VI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九月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修订稿)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 ...
万安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2023-09-22 08: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声明 本保荐人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 保荐人声明 | 1 | | --- | ---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3 | | |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 四、发行人与保荐人的关联情况说明 7 | | |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8 | | 第二节 | 保荐人承诺 11 | | 第三节 | 对本次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