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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吉姆: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05 23:34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连 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刘俊君先生、王沈北女士、刘祎先 生、霍晓馨女士、天津迈格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刘俊君、 王沈北、刘祎、霍晓馨、天津迈格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提议美 吉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刘俊君先生、王沈北女士、刘祎先生、霍晓馨女士、天津迈格理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 57,628,093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7.01%, 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收到股东刘俊君先生、王沈 北女士、刘祎先生、霍晓馨女士、天津迈格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出 的《刘俊 ...
美吉姆: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03 13:46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连 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融诚")提交《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 提议美吉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珠海融诚持有公司 248,191,387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8%,具备提 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收到控股股东珠海融诚发 出的《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提议美吉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案人的临时提案提出时间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美吉姆: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3-11-03 13:46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71),公司定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30 召开 2023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审议议题等有关事项。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73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珠海融诚")提交的《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提议美吉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调整刘俊君先生 第六届董事会董 ...
美吉姆(00262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72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口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28,862,4 ...
美吉姆: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0-26 11:37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 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监管机构对董事会秘书的考核、奖惩以及本工作细 则是董事会考评董事会秘书工作和对其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 1 / 10 第三条 本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证券事务代表一名。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部门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如下资格: (一)具有能够从事董事会秘书职业的学历或职称;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 ...
美吉姆: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和持有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2023-10-26 11:37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和持有公司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大连 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一条 为加强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和持 有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 ...
美吉姆: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6 11: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68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一层洛杉矶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马红英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 马红英女士,董事、总经理刘俊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杜胜穗先生现场出席了 会议;董事于洋先生、郭东浩先生、孟双女士,独立董事 Longsen Ye(叶龙森) 先生、丁瑞玲女士、冯俊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赵金才先生, 监事孙慧女士、张译文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乐乐女士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 ...
美吉姆: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26 11:37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 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 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 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及会务组织、文件签署 2 / 7 等工作,提供召开会议所需有关书面资料,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应 积极予以协助。 第一条 为适应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
美吉姆: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3-10-26 11:37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 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 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法》、《审计署关 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 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1 / 18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