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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威:关于香港控股子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2024-03-27 08:47
近日,公司收到香港公司注册处签发的书面通知,艾贺博香港已被核准解散, 其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艾贺博香港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 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香港控股子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艾贺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贺博香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控 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16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达威: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4-03-13 08:28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14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江苏诚信药业有限公司 专利权期限:二十年 证书号:第 6776099 号 授权公告日:2024 年 3 月 12 日 本发明涉及一种丙谷二肽生产中的前脱盐工艺。本发明提供的前脱盐工艺, 大大提高了除盐的效率,并以副产物形式回收利用,降低了产物后处理成本;进 一步地,溶剂回收利用率高,除盐效果好,对设备要求简单,不需要新增设备投 资。 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诚信药 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 件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一种丙谷二肽生产中的前脱盐工艺 专利号:ZL 2019 1 1380497.3 专利申请日:2019 年 12 月 27 日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的技术创 新,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 ...
金达威: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 执行。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 ...
金达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证 券账户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
金达威: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四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件主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安全 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 公司资产安全和企业稳定,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遭遇突然发生、严 重影响、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大股东之间存在争议、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出现重大 ...
金达威: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厦 门 金 达 威 集团股 份有限 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关 联 交 易 管 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法人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
金达威: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 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第三条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服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第五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 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第六条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为公司提供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服务的信息公司。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 ...
金达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 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职责。 1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 ...
金达威: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 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 1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
金达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有 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实施 内部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 《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由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