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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威: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8 13:34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 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焦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应到三 人,实际参加表决人数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76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
金达威: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2024-09-12 08: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 120039 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予以落 实并及时提交回复。公司将按照《意见落实函》的有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 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74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 ...
金达威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2024-09-09 08:4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A40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贵所审核函〔2024〕120001 号《关于厦门金 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收悉。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我们对涉及会计师 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问题的回复中简称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中的简称具有 相同含义。如无特殊说明,以下单位均为万元,本说明中如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 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1 第一题、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5.04 亿元、36.16 亿元、 30.09 亿元和 23.21 亿元,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4.54%、6.74%、6.95% 和 7.9%,占比逐渐提升;净利润分别为 9.53 亿元、7.82 亿元、2.45 亿元和 2.43 亿元,呈大幅下滑趋势;主要产品 ...
金达威_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2024-09-09 08:44
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之一)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电话:(86 591)8806 5558 传真:(86 591)8806 8008 网址:www.zenithlawyer.com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闽理非诉字〔2023〕第 212-1 号 致: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或金 达威)与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证券法律业务委托协议 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指派林涵、韩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 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 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为本次发行出具了闽理 非诉字〔2023〕第 212 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现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于 2024 年 1 月 4 日下 ...
金达威(002626) - 金达威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09-09 08:41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20240909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40909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资者关系活动 类别 | □特定对象调研 □媒体采访 | □分析师会议 √业绩说明会 | | | | | | □新闻发布会 | □路演活动 | | | | | | □现场参观 | | | | | | | □其他 |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 | | | | 参与单位名称及 人员姓名 | 投资者网上提问 | | | | | | 时间 | 2024 年 9 月 9 ...
金达威_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
2024-09-09 07:51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一年度 6-1-1 报备防伪码: 报备防伪号:88E7C890A1032906 报告文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714号 报告日期:2022年04月11日 报备时间:2022年04月11日 16:40:42 签字注师:胡敬东,陈丽芳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M 事务所电话:021-63391166 传 真:021-63392558 通 信 地址:上海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如对上述报备资料有疑问的,请与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 会计师事务所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防伪查询: http://ywbb.fjicpa.org.cn/index.aspx 注协电话:0591-87097005 6-1-2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目录 | 页次 | | --- | --- | | 审计报告 | 1-5 |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合并利润表 ...
金达威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4-09-09 07:4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 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及其附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关于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j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F SECURITIES CO.,LTD.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均与《厦门金达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目 录 | 声 明 | | --- | | 日 求…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 | |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 四、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 ...
金达威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9-09 07:42
股票简称:金达威 股票代码:002626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九月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 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重大风险因素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 下风险: (一)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 ...
金达威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4-09-09 07:42
关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F SECURITIES CO.,LTD. 二零二四年九月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 构")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 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本上市保荐书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均与《厦门金达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 上市保荐书 3-3-1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目 录 | 声 明. | | --- | | 日 来…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金达威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2024-09-09 07:42
(之三)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电话:(86 591)8806 5558 传真:(86 591)8806 8008 网址:www.zenithlawyer.com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 闽理非诉字〔2024〕第 2023212-3 号 致: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或金 达威)与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证券法律业务委托协议 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指派林涵、韩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 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 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为本次发行出具了闽理 非诉字〔2023〕第 212 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为本次发行出具了闽理非诉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