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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00263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 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勤上股份(002638)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 施的、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 (六)降低、规避和控制风险。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 ...
勤上股份(0026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 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董事 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的各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 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同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 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8)法律 ...
勤上股份(002638) - 《合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 工作,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程序,降低或避免合同风险,维护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下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 称公司所属单位),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以公司或公司所属单位为一方主体签订的各类 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契约、订单、确认书、结算书及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其它文件。 本制度所称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员工管理相关规 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凡属于本制度规定的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严禁口头 协议或非正式书面协议,禁止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合同"是指: (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 ...
勤上股份(002638) - 《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配置, 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强化内部管理和控制,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预算管理要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业务计划有序开展, 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整体战略; (二)资源优化配置原则:通过全面预算管理达到经济上最优化,最终目标 是实现公司资源优化配置; (三)全面性原则:预算管理要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和考核的全过程,涵 盖各个经营管理环节和生产要素,保证预算管理的全过程性、全方位性及全员性 的要求; (四)刚性约束原则:预算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突破和更改预 算,对预算外项目须进行严格的审批; (五)激励约束原则:实行以年度预算为基础的考核奖惩制度,预算执行结 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四条 预算管理的范围与内容 (一) 范围:预算管理是对公司预 ...
勤上股份(00263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 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 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 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 暂缓、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
勤上股份(002638)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 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禁止占用资金的情形 第四条 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 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 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 ...
勤上股份(0026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接口工作部门,负责 组织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 ...
勤上股份(0026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 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活动应当具有商业实质, ...
勤上股份(0026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东莞勤上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不在符合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