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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00263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 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 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 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 暂缓、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
勤上股份(002638)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 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禁止占用资金的情形 第四条 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 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 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 ...
勤上股份(0026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接口工作部门,负责 组织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 ...
勤上股份(0026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 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活动应当具有商业实质, ...
勤上股份(0026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东莞勤上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不在符合审计委 ...
勤上股份(0026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 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一章 总则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报告后, 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 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勤上股份(002638)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DONGGUAN KINGSUN OPTOELECTRONIC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 3 号。 第一条 为维护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职 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方式,由东莞勤上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的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618360497D。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83.50 万股,于 2011 年 11 月 25 ...
勤上股份(002638)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障生产经 营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企业稳定,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 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 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 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 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风险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二)经营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
勤上股份(0026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4:1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数和构成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优化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 ...
勤上股份(002638) -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2025-11-11 14:16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12 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到期,公司根据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方式)》 的规定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展期 12 个月,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1 日,本次延期的期限内不再设 1 定锁定期。 在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 择机出售股票,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