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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视通(0027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 规定以及《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北京真视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 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作用,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
真视通(002771)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 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货币资金业务。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制订。 第四条 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实施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 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 2、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 理应当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预 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 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 ...
真视通(002771) -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北京真 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 下统称"大股东")、大股东以外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
真视通(0027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 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且系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 ...
真视通(0027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 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 "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 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 否属于本制度所称"信息",应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并由公司董事会 秘书负责进行认定。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信息,任何机构、 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信息披露。 ...
真视通(002771) - 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科学发 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 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社区等利益 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 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 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不得通过贿 赂、走私等非法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等知识产权, ...
真视通(00277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非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承担提名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职责权 ...
真视通(00277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证券事务部为协调部门, 审计部及财务部为牵头部门。其中,协调部门负责安排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年 审机构沟通会议的组织、记录、档案保管和日常联络,并为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 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牵头部门负责向审计委员会、年审机构提供沟通会议所 需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资料及其他信息,积极参与三方沟通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 ...
真视通(002771)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6-26 11:16
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25-043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决议。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 讨论,一致同意选举朱建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 件),届时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5 名非独立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 条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 ...
真视通(00277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1:16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及《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 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参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