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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视通(0027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认定标准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1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和报刊上正式披露。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真视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 ...
真视通(002771)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 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 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论和表决、发表独立意见,并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尤其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
真视通(00277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非独 立董事 1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
真视通(00277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 ...
真视通(002771)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 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 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 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 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 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 ...
真视通(002771) -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北京真 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 下统称"大股东")、大股东以外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
真视通(002771)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 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货币资金业务。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制订。 第四条 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实施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 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 2、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 理应当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预 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 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 ...
真视通(0027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 规定以及《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北京真视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 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作用,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
真视通(0027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 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 "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 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 否属于本制度所称"信息",应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并由公司董事会 秘书负责进行认定。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信息,任何机构、 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信息披露。 ...
真视通(002771) - 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1: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科学发 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 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社区等利益 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 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 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不得通过贿 赂、走私等非法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等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