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xi Smart Auto-control Engineering (00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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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智能自控(002877)2025年二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2家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6 01:21
2025年8月26日,智能自控(002877.SZ)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8月25日,共有2个机构投资 者披露持有智能自控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666.01万股,占智能自控总股本的1.87%。其中,机构投 资者包括无锡天亿信投资有限公司、BARCLAYS BANK PLC,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达1.87%。相较 于上一季度,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上涨了0.44个百分点。 ...
智能自控:9月11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8-25 12:45
证券日报网讯8月25日晚间,智能自控(002877)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智能自控(002877)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5 10:31
股票代码:002877 债券代码:128070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八月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30 日 1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单位:元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633,675.52 | 2,724,163.44 | | 固定资产 | 761,737,613.84 | 791,073,504.32 | | 在建工程 | 41,029,17 ...
智能自控(002877) - 半年报财务报表
2025-08-25 10:31
合并资产负债表 | 编制单位: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 | | 中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 | --- | --- | --- | --- | | मोर् 目 2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प्रते 目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流动负债: | | | | 货币贷金 | | 138, 502, 542. 23 | 短期借款 | 178, 238, 586. 34 | 337, 304, 971. 62 | | 结算备付金 | | | 向中央银行倍敌 | | | | 拆出资金 | | | 拆入负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收紧据 | 1, 179, 571, 80 | 85, 623, 106. 63 | 应付票据 | 124, 740, 781. 62 | 65, 178, 857. 11 | | 应收账款 | 620, 126, 814. 11 | 518, 5 ...
智能自控(0028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 ...
智能自控(0028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 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 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提出建议。 ...
智能自控(00287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智能自控(002877)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和公司的财产安全,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规定执行。控股子公司应 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按规定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二)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1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
智能自控(0028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具备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独 立董事应 ...
智能自控(002877)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1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无 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