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Wenzhou Yihua (002897)
icon
Search documents
意华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3-12-22 08:43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 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温州意华接 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内部将 本 ...
意华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12-12 11:32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承 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 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本激励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 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
意华股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12-12 11:31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承 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 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本激励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 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 ...
意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1:31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爱钗女士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 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 共享与约束机制。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意华股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3-12-12 11:31
公司简称:意华股份 股票代码:002897 独立财务顾问:不适用 | 序 | 事项 | 是否存在 该事项 | 备注 | | --- | --- | --- | --- | | 号 | | (是/否/不 | | | | | 适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 | 是 | | | |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 | 是 | | | |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 是 | | | |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是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 | 是 | | | | 务资助 |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7 |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
意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3-12-12 11:31
独立董事王琦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琦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王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王琦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4、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5、本次投票权征集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不存在以(变相 ...
意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1:31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胜才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人员利益结合在 ...
意华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2-12 11:3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 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核查意 见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意华股份: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3-12-12 11:31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 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董事会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 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 月 23 日)。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董事会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 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3 年 1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 ...
意华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意华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2 11:31
| 声明事项 | 2 | | --- | --- | | 释 义 | 3 | | 正 文 | 5 | | 一、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5 | |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6 | | 三、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 9 | | 四、激励对象确定的合法合规性 11 | | |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 12 | |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12 | | 七、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13 | | 八、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回避表决情况 | 13 | | 九、结论意见 | 13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法律意见书 致: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温州意华接插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