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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09-22 09:5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莞 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经认真审阅《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我们认为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相 ...
铭普光磁: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3-09-22 09:5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环 境、减少商业贿赂和非法侵占公司资产谋取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问 题、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及时、全面、有效地防范、发现和处理舞弊行为,从 而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 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采用欺骗、隐瞒等违法 违规手段,为谋取个人不正当或非法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而采取的故意 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在反舞弊工作中的 职责权限和协调机制,规范反舞弊调 ...
铭普光磁:预算管理制度
2023-09-22 09:5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预算 的内部控制,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与考核,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严 肃性,促进实现预算内部控制目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 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预算,是指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目标及资源调配能力,经 过综合计算和全面平衡,对当年或者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事项进 行相关经费、额度的测算和安排的过程。公司预算一般包括经营预算、资本预算 和财务预算。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预算管理体系,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 考核等各部门、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司在建立和实施预 算内部控 ...
铭普光磁: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22 09:54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3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0 月 11 日 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 9: 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 ...
铭普光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2 09:54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2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的后续事项,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 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铭普光磁: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3-09-22 09:54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2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有效期的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 和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和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
铭普光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22 09:5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 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增加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
铭普光磁:合同管理制度
2023-09-22 09:5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 的内部控制,避免或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 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 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并实施合同管理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 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合同应当实行分级和归口管理;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谈判应当保证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合同双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 法律资格应当审查,合同起草应当规范; (三)合同审核应当建立不同部门会同审核机制 ...
铭普光磁:风险管理制度
2023-09-22 09:54
风险管理制度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 管理,及时、全面防范公司风险,减少公司或有损失,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投 资回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 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对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不 确定性因素。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内部控制目标,通过风险管理的 基本流程,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立、风险管理 信息收集、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以及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二章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立 第五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 ...
铭普光磁:会计核算制度
2023-09-22 09:5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 核算,强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确保会计报表的真实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 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核算制度 第三条 公司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 其补充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条 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