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ersson(00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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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10-30 10:38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3-10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 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 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各类资 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应 收票据的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瑞玛精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9月)
2023-10-09 03:52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的选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管理与相关信息披露,确保公司聘用合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贯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 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符合《中 ...
瑞玛精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09 03:52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薇、沈健 2023 年 9 月 28 日 1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苏州瑞玛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核查和监督,现 就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产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出租厂房系正常的商业交 易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 则,交易价格参考租赁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同类物业出租价格后协商确认, 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除 租金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装修管理费、公用设施费用 等)先由公司代为缴纳符合实际情况,相关费用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前述事项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
瑞玛精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09 03:52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98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以通讯表决 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出租厂房,租赁价格是在参照标的 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同类物业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除租金外 ...
瑞玛精密:关于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0-09 03:50
关于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9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提高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 利用率,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 向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瓷新材料")出租位于苏州高新 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 39 号的部分厂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日,公司 与瑞瓷新材料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 2、瑞瓷新材料控股股东为苏州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铭投 资"),汉铭投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敏、 翁荣荣,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瑞瓷新材料 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 董事陈晓敏、翁荣荣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 ...
瑞玛精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09 03:50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9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结合通讯表决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长陈晓敏、监事会主席任军平 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产利用率,同意公司向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瓷新材料")出租位于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 39 号的部分厂 房 ...
瑞玛精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09 03:5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出租厂房系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 电费、物业费、装修管理费、公用设施费用等)先由公司代为缴纳符合实际情况, 相关费用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 构成影响。 因此,我们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健、张薇 2023 年 9 月 21 日 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苏州瑞玛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会议材料,并 听取了相关人员对该 ...
瑞玛精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25 11:26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9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及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9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25 日 9:15- 15:00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 28 号公司 A 栋三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敏先生;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
瑞玛精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25 11:2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 ...
瑞玛精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0 10:24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94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1 日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原拟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