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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生物: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5 13:07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汇所"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最近一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 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
大洋生物: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4-25 13: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 整,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汪贤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董 事王国平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变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曾 爱民先生、姜晏先生、王国平先生三人,曾爱民先生为主任委员。 股票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6 日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大洋生物: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 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或专门 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 (一)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二)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 (三)掌握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 ...
大洋生物: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3: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3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3 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会议召开均按照程序及规定执行,所有会议的决议都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 下: | | | 会议 | | | --- | --- | --- | --- | | 序号 | 会议日期 | | 会议内容 | | | | 届次 | | | (一)审议《关于<公司 | 2022 |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议案》; | | | | | | | | | | | | (二)审议《关于<公司 | 2022 |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 | | | | | | | | | 议案》; | | | | | | | | | | | | (三)审议《关于 | 2022 |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 | | | | (四 ...
大洋生物: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5 13:07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截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3: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 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 络投票。 (2) ...
大洋生物: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3: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立足于公司既有经营性规范程序,勤勉、独立地履行监事 会监督职权和职责,审慎地开展相关监督工作。监事会列席了 2023 年历次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执行股东大会情况等,监事会认 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第五届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3 次,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
大洋生物: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3: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大洋生物: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5月修订)
2024-04-25 13: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 ...
大洋生物: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本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 序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名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本 ...
大洋生物: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13: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 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含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