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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6-03-30 13:51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CHINACOMMERCIALLAWFIRM.GUANGDONG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5 层 21-25F.,CTSTower,No.4011,ShenNanRoad,ShenZhen,PRC. 电话(Tel):0086-755-83025555.传真(Fax):0086-755-83025068 邮政编码(P.C.):518048 网址 http://www.huashang.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执 业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受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 智能"或"公司")的委托,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下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
振邦智能(003028) -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6-03-30 13:5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003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能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振邦 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中国·北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
振邦智能(003028)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华权)
2026-03-30 13:47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华权) 本人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梁华权,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具有法律职 业资格、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中国航空工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海信公、正领管理咨询等,曾主要兼任实益达独立董事、国星光电独立董事、远光软 件独立董事、恒基达鑫独立董事、中英科技独立董事、纬德信息董事、光峰科技独立董事等。 现担任北京国枫顾问、兼任乐心医疗董事、酷开网络独立董事(非上市)、创想三维独 ...
振邦智能(003028)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阎磊)
2026-03-30 13:47
本人阎磊,男,1973 年出生,民商法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最高 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执业律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联 合培养博士后、执业律师。曾任职于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历任富创集团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宏图基金总裁、汇华集团经理,重庆溯源主任合伙人、协创数据独立董事、东 方时尚独立董事、可立克独立董事。现任兄弟足球投资执行董事、政擎数据董事长、宇瞳光 学、牧原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 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形。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 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阎磊) 本人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 ...
振邦智能(0030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2026-03-30 13:47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薪酬管理机构 | | 3 | | 第三章 | 薪酬方案 | | 3 | | 第四章 | 薪酬发放 | | 4 | | 第五章 | 薪酬的调整 | | 4 | | 第六章 | 薪酬的止付和追索 | | 4 | | 第七章 | 附则 | | 5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 1 (二)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 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 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振邦智能(003028) - 2025 Q4 - 年度财报
2026-03-30 13:25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711,000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2 1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公司负责人陈志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力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魏子凡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 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 ...
振邦智能(003028)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6-03-30 13:23
经核查独立董事阎磊、梁华权、王泽深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 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阎磊、 梁华权、王泽深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6 年 3 月 30 日 董事会 ...
振邦智能(003028) -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6-03-30 13:23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047 号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振邦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 确、完整是振邦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振邦智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 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 现不一致。除了对振邦智能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 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 好地理解振邦智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振邦智能(003028) -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6-03-30 13:22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现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 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振邦智能(003028) -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6-03-30 13:22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高级管 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