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Qingdao CHOHO Industrial (003033)
icon
Search documents
征和工业(0030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3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 ...
征和工业(00303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0:3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本工作规则 规定人数的 2/3 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 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 2/3 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
征和工业(0030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0:3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 ...
征和工业(003033)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0:3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和投 资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 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跟踪。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过 ...
征和工业(0030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0:3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 使职权,履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征和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 件,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 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有关会议 ...
征和工业(0030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0:3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 ...
征和工业(0030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3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公司与独立董事的权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征和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 1/3 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
征和工业(003033)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1 10:3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中国-青岛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7137681594。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45 万股,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CHOHO Industri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经济开发区厦门路 99 号 邮政编码:266700 ...
征和工业(0030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3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及《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时,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二章 持有及申报要求 第四条 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征和工业(0030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3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 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 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