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 TEL-B(20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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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通信B(20046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8 14: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后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做到周密计划、 精打细算、规范运作,正确把握投资时机和投资进度,正确处理好投资金额、投入 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子公司 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 ...
宁通信B(20046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8 14:48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应当按时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 秘书后续培训。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 上; - 1 -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 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 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 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
宁通信B(2004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28 14:48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 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 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 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 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形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 ...
宁通信B(2004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14:48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 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以及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 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 内 ...
宁通信B(2004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14:48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1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信 息,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公司董 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生产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 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在规定媒体上、 以规定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审查或备 案。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或通过协议、 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表决权股份达 5%以 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 ...
宁通信B(20046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4:48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治 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运作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工作机构,包括董事会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与风控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公司章程》 规定和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 第二章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第一节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在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其成员应包括董事长和半数以上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
宁通信B(20046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14:48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保证总经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效,根据《公司法》和南京普天《公 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主持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与管理知识、实践经验,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 业务,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的 能力; (三)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的进取精 神。 (四)身心健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罪,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负有个人责 ...
宁通信B(20046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8 14:48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 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 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该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 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 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 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 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 地考察。 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 ...
宁通信B(200468)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08-28 14:48
第二章 授权范围 1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建设, 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 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普天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授予其他主体代为行使的行 为。本制度所称行权,指董事长、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 的授权对象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依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动态调整原则, 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 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授责,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 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不得将授权等同于放权。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公司下属子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 长、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授权对象行使。 第六条 董事会授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以保证董事会的授权不被滥 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董事会 ...
宁通信B(20046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28 14:48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在下列时间内,委托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 内;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 后的 2 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前款规定的申报信息视为相关人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 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