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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30003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 ...
新宙邦(30003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一)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风险;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办法。 (二)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1、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2、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3、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4、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 押或保证,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前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依据本制度执 行。 第二条 公司任何对外担保事项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 ...
新宙邦(30003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 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考《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 ...
新宙邦(30003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 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 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使用、改变 ...
新宙邦(300037)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 ...
新宙邦(3000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
新宙邦(30003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以下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 ...
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 履行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 ...
新宙邦(30003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2 |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新宙邦(3000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7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人,其具体职责另行规定。 第三条 董事长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应当 针对具体事项或设定具体金额限制,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凡涉及公司重大 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