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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Guo Ji Jin Rong Bao· 2025-12-30 12:57
*ST聆达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025年12月19日,管 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人民币10.59亿元。全体重整投资人已支付 完毕全部重整投资款。 ...
*ST聆达(300125)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5-12-30 12:32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13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针对 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管理人出具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监督报告》《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北 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 律意见书》《关于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 书》,均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2025 年 12 月 19 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 资款合计人民币 1,059,252,845.76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伍仟玖佰贰拾伍万贰 仟捌佰肆拾伍元柒角陆分)。全体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完毕全部重整投资款。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 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 ...
*ST聆达(300125) - 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2025-12-30 12:32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13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拍卖标的: 专用设备资产包:起拍价为人民币 22,311,162.00 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2,231,116.20 元。 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寨嘉悦)重整管理人根据《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拟对金寨 嘉悦名下一批闲置设备进行公开处置。 本次资产处置严格遵循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采取网络公开拍卖方式进行, 现将拍卖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基本情况 1、拍卖主体: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拍卖平台:京东网络竞价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 ml) 3、拍卖时间:2026 年 1 月 14 日 10 时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 10 时止(延时 的除外) 2025 年 12 月 30 日 通用设备资产包:起拍价为人民币 4,692,790. ...
*ST聆达(300125) - 聆达股份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
2025-12-30 12:3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聆达股份管报〔2025〕012 号 跨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 11月 18日,贵院作出(2024) 皖 15 破申 127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受理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聆 达股份")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聆达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5 年 12月19日,贵院裁定批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下称 "重整计划"),至此聆达股份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及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 计划由债务人即聆达股份负责执行,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限内,由管 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自六安中院裁定批准 重整计划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 31 目前,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与重 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相同。2025年12月30日,聆达股份向管理人提交了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已完成重整计 划执行工作,管理人现将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计划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即可视为重 ...
*ST聆达(300125)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铜陵嘉悦同盛
2025-12-30 12:3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聆达 股票代码:300125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狮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内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 股份)中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聆达 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 ...
*ST聆达(300125)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光恒昱
2025-12-30 12:32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湖街道龙船坞路 96 号 3 幢 1 楼 125 室-105 室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聆达 股票代码:300125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 股份)中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聆达 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 ...
*ST聆达(300125) -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2-30 12:32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13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伍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伍元整 5、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12 日 6、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 32B 号第 9 层 902、903 间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 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 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监理除外),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 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资 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 基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 器人的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 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
*ST聆达(300125)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30 12:32
致: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金 寨 嘉 悦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重 整 计 划 执 行 完 毕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100020) 16-21F, Tower B, ZT International Center, No.10, Chaoyangmen Nandajie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Tel: +86 10-58137799 Fax: +86 10-58137788 二○二五年十二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行政公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就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事项声明如 ...
*ST聆达(300125) - 金寨嘉悦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
2025-12-30 12:32
赛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金寨嘉悦管报〔2025〕004 号 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 11月 18日,贵院作出(2024) 皖 15 破申 147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受理对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寨嘉悦")的重 整申请,将本案与聆达股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聆达股份")重整 案协调审理,并指定聆达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5年12月19日, 贵院裁定批准《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 划"),至此金寨嘉悦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及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 计划由债务人即金寨嘉悦负责执行,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限内,由管 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自六安中院裁定批准 重整计划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与重 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相同。2025年12月30日,金寨嘉悦向管理人提交了 《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已完成 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管理人现将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督 ...
*ST聆达(300125)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30 12:3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聆 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整 计 划 执 行 完 毕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100020) 16-21F, Tower B, ZT International Center, No.10, Chaoyangmen Nandajie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Tel: +86 10-58137799 Fax: +86 10-58137788 二○二五年十二月 致: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聆达集团"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 行政公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事 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