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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3001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2026-01-19 10:45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完善股 东会运作机制,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 ...
*ST聆达(3001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9 10:4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年1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股东和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 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 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 水平;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 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
*ST聆达(3001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9 10:4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6年1月修订)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为保证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聆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 保函提供担保和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 ...
*ST聆达(3001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2026-01-19 10:4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 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由全体委员的 1/2 以上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ST聆达(3001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1月)
2026-01-19 10:45
第五条 公司副总经理若干人,财务负责人 1 人。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除外)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6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负责贯彻落实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所有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人,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 受聘兼任总经理。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 董事会应于收到总经理辞职报告之日起 1 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董事 会有正当理由需要延期批复的除外。 第六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 其他行政职 ...
*ST聆达(30012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9 10:4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6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提 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决策及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维护股东 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包含全资、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业务是指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等专业理财机 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五条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原则 (一)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 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先决条件,理财产 ...
*ST聆达(3001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9 10:4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 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 修订)》《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及目的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6年1月 ...
*ST聆达(3001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9 10:4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6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 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 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 披露义 ...
*ST聆达(300125)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9 10:4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026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 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能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 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3、公司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重大争议或诉讼; 4、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二)经营类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遭遇突发 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 ...
*ST聆达(30012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9 10:4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6 年 1 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投融资部是对外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方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降低 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保证资产的有效监管、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包括公 司对子公司的投资行为,但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将公司现金、实物 无形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通过权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的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进 行的投资,以及该等投资的处置,包括但不限于: (六)对外发放贷款; 第 1 页 共 7 页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三)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