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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300148)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0:46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 略;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 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公司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五条 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全面推 进内部控 ...
天舟文化(3001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0:46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 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 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 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 ...
天舟文化(30014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0:46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以定期报告方式进行公告的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 告所涉及到的各项信息。 (二)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 将有关信息告知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 ...
天舟文化(30014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0:46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运用资金的能力和资产负债结 构,募集资金的数量、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必须按照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审批程序 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必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 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 ...
天舟文化(30014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0:46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机构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 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组成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1人, 每届任期为三年。公司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公司董事 会成员中应当有1/3以上(含)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 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 ...
天舟文化(30014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0:46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相关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天舟文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 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 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对投 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 其他信息。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股东、 ...
天舟文化(300148)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0:46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管理层的产生,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 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进行 审核并提出建议,负责拟定、评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是董事 会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
天舟文化(3001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0:46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天舟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 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
天舟文化(300148)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0:46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障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 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 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 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 ...
天舟文化(300148)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10:46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 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 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战略 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不得任职 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一条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 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