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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0月制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制订)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 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事项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召开公司独立 ...
秀强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 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当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 ...
秀强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制度(2023年10月制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培训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制订)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观念和诚信意识,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目的是使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在认真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培训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外资本市场基本 状况、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 理的基本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境内外证券市场融资和并购等最新政策法规。 培训要求为系统了解证券法律 ...
秀强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公司完善 治理、实现目标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 合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妨碍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审计部在 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 第六条 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涉及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违 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应当向党委报告。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督促落实内部审计工 作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内部审计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 第八条 审计部是公司组织的组成部分,独立于公司其他机构和部门发挥作 用。公司负责财务工作的机构不得同时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审计部应保持独立性 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 第一章 ...
秀强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有效履行公司经营班子职责, 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在公司日常运营中的贯彻执 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置副总 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可以设置常务副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含常 务副总经理、下同)和财务总监: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财务总监,但兼任 ...
秀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5 11:07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 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上市公 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佰恒 张才文 陶晓慧 2023年10月24日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秀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5 11:07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 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沟通,双方均表示无异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的事前 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以 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线上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
秀强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
秀强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交易所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
秀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拥有足 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符 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公司已就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表示无异议。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佰恒 张才文 陶晓慧 2023年10月23日 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我们对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