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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2 10:46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
方直科技(3002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2 10:46
为规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的相关要求及《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 的规定,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 ...
方直科技(30023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2 10:46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七)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1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六)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八)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九)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十)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十一)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十二)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三)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五)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六)签订许可协议; (十七)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合同符合公平、公正 ...
方直科技(3002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2 10:46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权益,规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 他方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 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 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必 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 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 ...
方直科技(30023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2 10:46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1、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 ...
方直科技(30023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2 10:46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 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 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 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总经理履行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总经理人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的任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总经理人选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 ...
方直科技(3002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2 10:46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 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 ...
方直科技(30023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傅冠强)
2025-05-12 10:46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傅冠强作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 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方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 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
方直科技(30023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5-12 10:46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1、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3、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公司经营范围。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后公司章程的主要对照内容如下: | 《公司章程》原条款 |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一条 | 第一条 |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
方直科技(30023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邬克强)
2025-05-12 10:46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邬克强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作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