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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300239)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 平台,规范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 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信息发 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 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 ...
东宝生物(30023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 时,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包头东 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 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 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 ...
东宝生物(30023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重大事项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 重大事项信息报告义务人,将有关信息在当日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重大事项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 系指按照本制度规定对重大事项等信息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或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 ...
东宝生物(300239)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以口头、直接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现场、通讯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6:00 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会议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董事长 王爱国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刘燕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兼 总经理刘芳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富荣先生、独立董事任斌先生、独立董事额 尔敦陶克涛先生、独立董事王京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会议列席人员:副总经理王刚先生、财务总监郝海青先生、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单华夷女士、副总经理杜建光先生列席了现场会议。 | 证券代码:300239 |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 公告编号:2025-042 | | --- | --- | ...
东宝生物(300239) -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5 12:08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SHANGHAI RENYING LAW FIR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487 号 20 号楼宝石大楼 705 室邮编:200233 电话(Tel):021-61255878 传真(Fax):021-61255877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方冰清律师、胡建雄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中国现行法律、法 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及《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 ...
东宝生物(3002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 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 ...
东宝生物(30023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或"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 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 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 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取得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子公司及其控制的 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对其出资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 (二)持股未超过 50%,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能对被持 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对其构成控股的子公司; (三)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子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 ...
东宝生物(3002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包头东 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 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健全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违反 ...
东宝生物(30023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 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豁免披露。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包头东宝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包头东宝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 ...
东宝生物(3002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包头东宝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下合 称 "经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除董事会秘书以外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但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为 3 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及生产经营实践经验,具有 较强的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