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bao Bio-Tech(3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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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3002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包头东宝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下合 称 "经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除董事会秘书以外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但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为 3 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及生产经营实践经验,具有 较强的经营 ...
东宝生物(30023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重大事项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 重大事项信息报告义务人,将有关信息在当日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重大事项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 系指按照本制度规定对重大事项等信息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或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 ...
东宝生物(30023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 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豁免披露。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包头东宝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包头东宝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 ...
东宝生物(30023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或"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 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 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 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取得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子公司及其控制的 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对其出资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 (二)持股未超过 50%,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能对被持 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对其构成控股的子公司; (三)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子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 ...
东宝生物(3002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 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 问询,应当及 ...
东宝生物(3002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 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 ...
东宝生物(300239)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5-15 12:08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300239 |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 公告编号:2025-04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4 | 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 |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富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 附件: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富荣先生,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高层经理工 商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高级经济师。200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公司技术总监;2014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东宝生物(300239)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大信息知情人在重大信息依法 披露前,不得透露、泄露重大信息,不得利用重大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重 大信息,不得操纵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根据《证券法》 规定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信息或者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正式公 开的事项。 第九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 ...
东宝生物(30023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 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以及《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 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 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 ...
东宝生物(3002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5 12: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 行职责,以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赋予的其他 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的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设召集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