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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光线缆(30026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明确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依据有关法律及《公司 章程》履行职责。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尚未届满; 第四条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下列人员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
通光线缆(30026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通光电子 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 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向股东、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按规定报送 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
通光线缆(30026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通光 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 及报送备案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审计委员会 ...
通光线缆(30026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 ...
通光线缆(30026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 统")是指深圳证券交易(以下简称"深交所")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 市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 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 络投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 公司通过深交所 ...
通光线缆(3002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行为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 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五)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 的任何担保;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
通光线缆(30026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会由公司三名现任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 ...
通光线缆(3002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通光线缆(30026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审计机 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以及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积极为 独立董事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独立董事应当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有关重大事项予以关注和 安排实地考察。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求,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 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 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 ...
通光线缆(3002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过半数董事同意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