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C(300265)
Search documents
通光线缆(30026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 ...
通光线缆(3002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行为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 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五)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 的任何担保;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
通光线缆(30026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 统")是指深圳证券交易(以下简称"深交所")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 市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 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 络投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 公司通过深交所 ...
通光线缆(30026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审计机 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以及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积极为 独立董事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独立董事应当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有关重大事项予以关注和 安排实地考察。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求,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 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 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 ...
通光线缆(3002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过半数董事同意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
通光线缆(30026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会由公司三名现任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 ...
通光线缆(3002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通光线缆(300265)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于 2008 年 8 月 22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江苏通光电子线 缆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110 号)的批复,在江 苏通光电子线缆有限公司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公司在江苏省南通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600732524934W。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并于 2011 年 9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 ...
通光线缆(30026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强化投资管理,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加 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通过货 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等方式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 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对子公司投资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 企业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二)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三)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 第三条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为"子公司")的 投资活动也适用于本制度。 ...
通光线缆(30026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