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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2:3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以及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
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2:3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规划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规划小组组长, 另设副组长一至二名。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 ...
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2:3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总裁的行为,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 的义务。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除独立董事) 可受聘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必须专职,不得在 任何其他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但公司的控股企业除外。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宜担任上市 公司总裁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 第六条 公司应与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 ...
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2:3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 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 ...
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2:31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5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监管指引第 5 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以及本制度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证券部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 息披 ...
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2:3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 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 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事项;本制度中提 及"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 达监管部门备案。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否属于本制度所称"信息",应 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或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证券监管机构咨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 ...
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2:3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8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9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10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3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8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1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9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9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32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36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1 | | | 第五节 | 董事会秘书 | 44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45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 ...
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2:3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证券部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 ...
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2:3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交 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 ...
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2:3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对公司业务活动、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有效性,对管理信息和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检查监督,发挥审计在促进组织完善管理、增加价值、 实现战略目标方面的作用。 第一条 为规范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组织治理结构、促进组 织目标实现的作用,保护公司、投资者、员工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