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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0-29 09:42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4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债务人: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主债权限额:人民币 1,100 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涉及金融机构的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028)。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 ...
吴通控股: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7 07:44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2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 全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3:30 时在公司行政 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 事 2 人,实到监事 2 人。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独立履行职责。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杭太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符合法律、行政法 ...
吴通控股: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27 07:42
章 程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 1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目前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1381896946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 ...
吴通控股: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2024-10-27 07:42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3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沈玉良先生 于 2024 年 9 月因病去世,公司监事会成员减少至 2 人,低于《公司法》规定的 最低人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公司监事会主席去世的公告》(2024-046)。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肖炜丹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 1、肖炜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10 月出生,硕士学 历。2 ...
吴通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27 07:42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 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 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立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
吴通控股: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10-27 07:42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全文 股东大会 | 全文 股东会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 | |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 | | 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 | |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
吴通控股: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7 07:42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 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 ...
吴通控股: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7 07:42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重 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效率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 项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以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参股企业。 第三条 决策原则 1、决策科学民主化、程序规范化、经营效益化; 2、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论证及规划;总裁负责重大事项的实施与监控。 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2、公司合并、分立、兼并、重组、注销、解散和破产等事项; 3、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 4、股权激励计划; 5、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6、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 ...
吴通控股: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27 07:42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监事履行职责具有独立性,不受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人员的干预、阻挠。公司应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 协助。监事会工作经费及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监 事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 会选举产生,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 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 ...
吴通控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27 07:42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二)终止或实质性变更公司业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普通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