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TONG HOLDING(30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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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34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实现投资决策的科 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吴通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简称为:投资)指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资产,以及专利权、商 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财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 投资目的:有效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 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 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争取效益最大化; (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 势 ...
吴通控股(30029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2月)
2025-12-12 13:34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 范、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 以上,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以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 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规 定执行。 第二章 控股 ...
吴通控股(30029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34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信息 披露管理工作,规范信息的外部报送和使用,健全本公司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确保公平披露信息,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以及各职能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以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本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 部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本公司内部报 送、编制、审批期间的重大 ...
吴通控股(300292)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34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 及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改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 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 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以及网络(包括股吧、QQ群、微信群等)、报刊、电 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三条 公司对涉及本公司的重大报道或传闻,如经营业绩、并购重组、签 订或解除重大合同等事项将通过内部信息自查,向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进 行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公司应及时作出正面回应,主动依法披露相关事项或 予以澄清,消除市场的 ...
吴通控股(3002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3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 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证券 及投资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以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 泄露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也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 ...
吴通控股(300292)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3:34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吴通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裁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 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业 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务知识;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 ...
吴通控股(30029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34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 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 ...
吴通控股(300292) -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34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重 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效率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 项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以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参股企业。 第三条 决策原则 1、决策科学民主化、程序规范化、经营效益化; 2、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论证及规划;总裁负责重大事项的实施与监控。 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重大事项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事项: (一)非日常经营类重大决策事项 1、公司股权变动、经营方式改变、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金的增 ...
吴通控股(300292)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34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信 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 息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包括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代表公司的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 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 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 ...
吴通控股(300292) - 关于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2 13:34
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 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杜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 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 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四条 公司 ...